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相关职能部门排查防控学院层面风险。聚焦增强政治领导力、提升组织力、管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工程和项目建设、规范资产和资金管理、规范招生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重点工作,排查学院层面在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程序、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填报《学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1)。
2.各部门排查防控部门和内设机构(岗位)层面风险。根据学院《关于公布中层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责的通知》(潍工院政〔2021〕109号)中公布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责,排查部门和机构(岗位)层面在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程序、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填报《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2)和《内设机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按照通知要求,参照《廉政风险防控事项说明》(附件4),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2022年3月11日(周五)前将学院重点领域、部门和内设机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部门盖章、领导签字)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3.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梳理汇总,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朱洁;电话3857602、18253698690。
附件:1.学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3.内设机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4.廉政风险防控事项说明
中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