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6-15 00:00:00编辑:收藏打印

 

中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关于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的部署要求,将组织全院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进行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测试时间

61630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7102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三、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分省直考点和17市考点,测试人员就近就便选择测试地点(建议选择“潍坊市”)。

四、测试内容

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市纪委监委网站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五、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及时通知到每名应试人员,确保不错报、不误报、不漏报。

2.凡属测试范围的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一次补考。

3.测试成绩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测试不合格者,暂缓使用。

4.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检验,对于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将被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中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615

上一条:关于组织县级干部完善个人廉政档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