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工作。现通知如下:
1.10月27日前,中层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1月3日前,中层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党委班子成员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3.11月10日前,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工作中被谈话人整理《廉政谈话记录表》,主谈人审核签字。其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其他成员的谈话记录表和党委班子成员与中层单位党政负责同志的谈话记录表,按照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廉政谈话记录表
中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